當設計的圖形對象很復雜,操作對象很多時,為了使需要操作的對象更加清晰,可以將一部分對象隱藏,僅顯示當前有用的操作對象。

點擊導航工具欄中的“[顯示]”按鈕,進入對象的顯示與隱藏命令,導航工具欄出現如圖1所示對話框。

對象顯示與隱藏.jpg

▲圖1 對象顯示與隱藏

參數定義:

對象過濾:

根據對象類型來進行篩選指定對象。“對象過濾”的用法與“對象的選擇”中的用法相同,這里不再贅述。

顏色過濾:

根據指定顏色來篩選對象。“顏色過濾”的用法與“對象的選擇”中的用法相同,這里不再贅述。

拾取顯示:

通過拾取一個隱藏對象而使它強制顯示。

全部顯示:

顯示通過“對象過濾”和“顏色過濾”后的所有對象。

隱藏已選對象:

隱藏當前被選中的對象。

隱藏未選對象:

隱藏當前沒有選中的其他所有對象。

全部隱藏:

隱藏通過“對象過濾”和“顏色過濾”后的所有對象。

注意事項:

隱藏與顯示只是控制對象的顯示狀態,隱藏后對象的位置關系和對象本身保持不變,而且隱藏的對象不能再參與任何編輯(包括選擇),如果想對此對象進行再編輯,必須把它顯示出來方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