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象的顯示與隱藏
當設計的圖形對象很復雜,操作對象很多時,為了使需要操作的對象更加清晰,可以將一部分對象隱藏,僅顯示當前有用的操作對象。
點擊導航工具欄中的“[顯示]”按鈕,進入對象的顯示與隱藏命令,導航工具欄出現如圖1所示對話框。
▲圖1 對象顯示與隱藏
參數定義:
對象過濾:
根據對象類型來進行篩選指定對象。“對象過濾”的用法與“對象的選擇”中的用法相同,這里不再贅述。
顏色過濾:
根據指定顏色來篩選對象。“顏色過濾”的用法與“對象的選擇”中的用法相同,這里不再贅述。
拾取顯示:
通過拾取一個隱藏對象而使它強制顯示。
全部顯示:
顯示通過“對象過濾”和“顏色過濾”后的所有對象。
隱藏已選對象:
隱藏當前被選中的對象。
隱藏未選對象:
隱藏當前沒有選中的其他所有對象。
全部隱藏:
隱藏通過“對象過濾”和“顏色過濾”后的所有對象。
注意事項:
隱藏與顯示只是控制對象的顯示狀態,隱藏后對象的位置關系和對象本身保持不變,而且隱藏的對象不能再參與任何編輯(包括選擇),如果想對此對象進行再編輯,必須把它顯示出來方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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