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做
取消上一步“撤消”命令的執行結果。
實現方法:
直接啟動重做命令。
操作步驟:
啟動重做命令:點擊“編輯”->“重做”菜單項或常用工具條中的重做按鈕。本菜單項后面將顯示上一步所撤消的命令名稱。
▲圖 重做按鈕
說明:
1、本命令必須立即跟隨在“撤消”命令之后,若在“撤消”命令后又執行了其它的命令后,本命令將可能失效。
2、在系統設置中定義了系統最大撤消和重做的次數,參照系統設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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